各联络处、各会员单位:
秉承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会员、服务老年人的宗旨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福建省‘十四五’老年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》要求,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“最美养老护理员、最美养老社会工作者、最美养老院院长、最美助老志愿者和最美养老家园(以下简称“五美”)活动。
通过优秀典型的寻找宣传,真实记录养老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,助老志愿者无私奉献的事迹,养老服务机构尊老敬老的故事,展示我省养老服务的“大爱群像”,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,推动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,进而呼吁全社会更多人关注关心关爱养老事业,助力新时代我省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弘扬榜样力量,守护最美夕阳
二、主办单位
主办单位: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(基金会)
协办单位: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(基金会)各地市区联络处
三、时间范围
(一)时间(5个月)
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
(二)范围及名额
全省所有养老机构、社区养老服务站及热心助老的个人。共100名:具体为3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,25名最美社会工作者,15名最美养老院院长,20名最美助老志愿者,10个最美养老家园。
四、标准
(一)最美养老护理员
1.在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,且目前仍在护理岗位工作的个人;
2.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,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%以上;
3.无违法违纪行为;近3年内无有效投诉记录,无服务差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;
4.热爱养老服务工作,对老年人富有爱心,有奉献和关爱老人的美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,工作实绩出色,事迹感人;
5.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;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的;有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荣誉者可优先推荐。
(二)最美老年社会工作者
1.从事老年社会工作3年及以上,取得助理社工师、社工师、高级社工师等职称,且目前仍在社工岗位上的人员;
2.热爱老年服务工作,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,职业素养高,业务能力强;
3.积极服务所在养老机构做好日常照护康养工作,工作实绩出色,事迹感人;
4.组织所在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、文娱活动等社区宣传工作出新出彩,成效明显;
5.养老志愿者的招募、组织、管理规范,开展的活动内容丰富,深受老年人喜爱,效果良好。
6.无违法违纪行为;近3年内无有效投诉记录,无服务差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;
7.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;从事老年社会工作5年及以上的;有突出贡献或有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荣誉者可优先推荐。
(三)最美养老院院长
1.所在机构(组织)证照齐全,在民政部门完成养老服务备案,并达到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》要求。
2.从事院长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,且目前仍在院长岗位工作的;
3.无违法违纪行为;近3年内无服务差错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;
4.所在机构管理规范,服务有特色,能结合老人实际需要和自身功能定位,在饮食、日常照料以及康复护理等方面有独到之处;
5.所在机构1年内无负面新闻报道、无老年人有效投诉事件;
6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,管理能力较强;所带团队团结协作,凝聚力强,对老年人富有爱心,工作实绩出色,得到老年人肯定;
7.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;从事养老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的;有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荣誉者可优先推荐。
(四)最美助老志愿者
1.在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学校、社会团体等单位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的志愿者,近两年来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;
2.弘扬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,自愿进社区、养老机构、长者食堂等或采取“一对一”进家庭助老等方式,自愿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、知识传授、精神慰藉、法律援助、文化活动等无偿服务;
3.在帮助老人、陪伴老人时,富有爱心、耐心、细心,深受老年人好评,事迹感人;
4.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;参加助老志愿活动5年及以上的;个人或参加的志愿服务群体(含项目)获得过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荣誉者可优先推荐。
(五)最美养老家园
1.依法备案养老服务机构3年及以上,证照齐全。
2.获评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,环境优美,卫生整洁。
3.机构入住率达到50%以上。
4.机构收费实行明码实价,有收费价格明细表,无乱收费现象。
5.机构管理规范,老年人个人档案、工作人员档案、日常工作档案、财务档案、基建档案等齐全完整、归档及时。
6.机构各项服务人员配备齐全,服务标准规范,得到老年人肯定。
7.机构服务有特色,能结合老人实际需要和自身功能定位,在饮食、日常照料以及康复护理等方面有独到之处,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高。
8.机构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无负面新闻报道、无老年人有效投诉事件、无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。
9.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养老家园、近三年内评定为五星级的机构可优先推荐。
五、方法步骤
(一)报名推荐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(机构、社区)或志愿者服务团体报名,由机构统一推荐;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自行报名推荐最美养老家园。
(二)材料审核。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宣传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,并征求服务对象意见。
(三)网络投票。在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设置投票平台,将经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在平台上公布,开展投票活动。投票得分占总分50%。
(四)专家评选。组织专家对报送名单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审。评委打分占50%。
(五)名单确定。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会长办公会议综合投票得分和专家评审得分,确定最美养老护理员、最美老年社会工作者、最美助老志愿者、最美养老院院长、最美养老家园入选名单。
(六)网上公示。入选名单将在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公众号公示5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七)结果运用。发布“五美”名单及事迹;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写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;副将军省老年事业促进会(基金会)公众号及“银杏雅集”会刊刊登“五美”光荣榜,对“五美”事迹一一进行介绍;为“五美”颁发牌匾、证书,向全体会员发出通报,将“五美”树为典型,号召同行学习先进榜样,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。
(二)报名要求:可由单位(包括养老服务机构、社区、社工团体、志愿者团队等)统一报名,个人也可自行推荐报名,填写表格(个人:附件一、附件二,单位:附件三)和相应汇总表,附典型事迹1500字以内,要求言之有物,突出事迹的典型性。
(三)报名渠道: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xyj86210033@163.com(联系人:郑依雯,联系电话:0591—87818776。
附件:
“最美养老护理员、最美老年社会工作者、最美养老院院长、最美助老志愿者、最美养老家园”推荐表(1).docx